二、项目编号:HQCG-2019-JZ036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共一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对其进行报价,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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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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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河曲县城中村散堆垃圾清运 |
2年 |
9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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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要求谈判人的谈判报价不得超出各项的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谈判处理。
2、服务范围:本次谈判共一个包,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限:2年
4、服务地点:河曲县南元、坪泉、北元、大东梁85处散堆垃圾点
四、谈判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c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五、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27日(北京时间8:30-11:30,15:00-18: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河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河曲县政务大厅四楼417室)。
3、未按要求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六、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如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8个月内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5、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6、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9、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加盖谈判人公章),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0、第四条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它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获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及联系方式(包括谈判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公章的A4打印件)。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0日下午2时30分(北京时间),谈判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421
3、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10日下午2时30分。
地点:河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河曲县政务大厅四楼)
九、谈判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曲县文笔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613509830
采购代理机构: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350-6188789
联系邮箱:sxhqcg@163.com
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0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