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滦平县环境保护局垃圾运输车及地埋式垃圾箱等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LPGP2015015
采购人名称:滦平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滦平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 王学华858092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滦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滦平县财政局一楼 107 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4-8587102
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
一标段: 摆臂垃圾运输车 2 辆、 地埋式垃圾箱 31 个 ;
二标段: 低速垃圾清运车 4 辆、 小型垃圾运输车 5 辆 、 人力三轮清运车 58 辆。
三标段: 小型装载机 4 台。 (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滦平县环境保护局指定学校
供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完成货物交付。
付款时间: 货物验收合格后付款,最终以双方制定的合同文档为准。
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 、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 、属于《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需通过3C认证。产品需有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测报告。
3 、如果为代理商,要求提供原厂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
资质审验:本项目采取资质后审,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如为代理商还需提供原厂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到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开标时带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厂授权书原件及 3C 认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摆臂垃圾运输车、低速垃圾清运车、小型垃圾运输车、小型装载机需提供 3C 证书)、产品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摆臂垃圾运输车、低速垃圾清运车、小型垃圾运输车、小型装载机需提供检测报告)由评委进行最终审验。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5.5.25-2015.6.5
(上午 9 : 00-11 : 30 ,下午 2 : 30-5 : 00 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滦平县财政局 107 室(携带 U 盘到采购中心领取电子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6 月 16 日 9 时 30 分
开标时间: 2015 年 6 月 16 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滦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滦平县建行五楼)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标
项目联系人:孙红磊、刘孟然
联系方式: 0314-8587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