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垃圾填埋场固化飞灰填埋工程招标征询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浙江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瑞安市环卫管理处委托,将于近期就瑞安市垃圾填埋场固化飞灰填埋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评分标准;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拟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特种专业工程(核准范围含防渗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 5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与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特种专业工程(核准范围含防渗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主办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特种专业工程(核准范围含防渗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三、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15年5月27日下午17 :00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浙江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窗口(瑞安滨江大道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65838155 ,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联系人:喻先生,联系电话:0577-65838155、13587526368;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建议书应包括原有问题表述、存在问题原因、提出修改建议等内容。
4、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招标文件
瑞安市环卫管理处
浙江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 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