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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偃师市偃登渠沿线截污工程-老城污水泵站管道改造,偃师政采磋商(2019)0117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19】188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自筹资金,563540.95元。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共1包。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为偃师市偃登渠沿线截污工程-老城污水泵站管道改造,改造管道管径为DN800,沿现状小道向西接入偃登渠沿线现状截污管道(详见磋商文件)。 2.工程地址:偃师市市区 3.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4.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五、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组织能力;(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3.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并加盖企业电子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文件须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5.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投标文件中须附劳动合同的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7年、2018年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投标文件中须附审计报告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7.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07月0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指投标人缴纳税收的凭据(专用收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投标文件中须附税务登记证的原件扫描件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缴纳税收的凭据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9.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信息(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网页截图,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七、本次采购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八、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14日。 九、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18567666420,18567666421)。 十、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9年10月22日14:30。 十一、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地点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 2、开启动及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3、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的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偃师古都文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偃师市城关镇华夏路15号 联 系 人:谭二龙 电 话:0379-67707696 代理机构:华夏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28层 联 系 人:兰玉曼 电 话:17538881759 十四、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华夏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