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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EPC+O)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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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湖北
有效期至: 2019-11-04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9-10-10 13:05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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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区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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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枝江市城乡一体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EPC+O)项目(一期)已由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枝发改文[2019]4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枝江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为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优化、采购、施工、运营及维护(EPC+O)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枝江市下辖1个办事处和7个建制镇(马家店街道办事处、董市镇、仙女镇、顾家店镇、百里洲镇、七星台镇、安福寺镇、问安镇)的40余个自然村,具体实施的自然村及数量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共收集处理约2400t/d农村生活污水,受益户数约10641户,服务人口约46851人,共计处理系统约276个;具体新建内容为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DN200污水主干管,De160支管,De110接户管(本工程出户管采用UPVC管,其余采用HDPE排水管),三格式化粪池;项目总投资额约1.52亿元。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采用EPC+O模式建设,招标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优化设计、施工、 采购、综合调试、 运营维护、 移交及相关服务(注:EPC+O 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办理 EPC+O 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 审查、 审批、 核准、办证、 备案的相关手续办理、 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 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 竣工验收、 质量保修、 移交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使用)。

2.4计划总工期:在2020年1月底前完成不得少于200个站点的采购及施工,并且招标人要求实施的自然村,每个村必须完成不少于1个站点;2020年3月底前完成本项目的采购及施工;2020年5月底前完成综合调试,并且2020年6月1日前开始正式运行,运营及维护期限为15年(包含项目施工质保期2年的运营及维护)。

2.5 质量要求:

(1)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业主方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物资和设备质量的标准: 按发包人要求进行采购, 物资和设备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运营维护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湖北省、宜昌市现行的有关营运维护管理标准的要求;

(4)运营移交标准: 在移交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或其指定机构完好、无偿移交本项目设备、设施,维护得当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施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与项目设施相关使用的所有设施和设备的有形资产、 无形资产、 档案资料等, 并保证所有移交的设备、 设施能正常运行。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单一投标或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为两家。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果单一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投标人资格要求,可单独投标。

4.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4.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4.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4.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并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4.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施工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质检员和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4.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80分及以上的信用分值;[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投标人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中的企业诚信总分和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最新一期枝江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考核评分公告中的信用评价分值,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投标人的信用分值以两个查询分值中较高者为准。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专栏”中的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总分值计为80分;

4.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guoji.caigou2003.com/">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上传网站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4.10投标人须具有乡镇或农村污水运维或运营业绩;(上传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4.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乡镇或农村污水施工业绩;(上传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4.12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7年或2018年企业财务状况审计报告(财务状况不应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上传相应的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4.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1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组成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承担本项目施工的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规定:

(1)各法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由同一专业的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联合体中标的,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 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联合体团队中的某一单位作为牵头人单位, 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由牵头人单位予以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即被视为联合体的投标文件, 牵头人单位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对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 协调工作, 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 联合体投标的, 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单位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注: A. 开标现场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

B. 开标现场提交联合体各方签署的指定牵头人单位的授权书原件。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发放时间:从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14日12时00分止。

5.2 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办方)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选择“枝江市交易平台”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办事指南-操作手册-《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办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10月29日09 时30分。

(2)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一份递交到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五楼开标室。

(3)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办方)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4)本工程开标会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五楼开标 室公开进行,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按时签到并参加开标会。

(5)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作废标处理。

八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zgzhijiang.gov.cn/)等媒体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枝江市市政公用事业局

地址:枝江市胜利路17号

联系人:胡诗娴

联系电话:1517148938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枝江市中央山水建材商贸城四楼

联系人:张永荣

联系电话:1867266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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