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SHY2015-1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南区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垃圾压缩站及配套车辆设备采购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唐山市丰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该项目丰南区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垃圾压缩站及配套车辆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单机日处理能力不小于150吨,一机两箱位的固定水平式垃圾压缩站;容积为17立方米的移动式垃圾压缩站;总容量≥25吨,国四排放标准的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总重量≥7.3吨国四排放标准的吸污车。
项目实施地点:唐山市丰南区
2.2采购范围
本招标项目采购范围为采购内容内的所有设备及安装
2.3供货期
合同签订接业主书面通知后 30 (日历日)交付合同货物。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在中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
3.3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4被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车辆产品)
3.5《车辆免税公告》(车辆产品)由国家税务网站下载网页,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详细资料以备查询;
3.6所投产品须出具省级及以上的检验报告;
3.7公司具有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3.8唐山地区有售后服务点,以授权书及合作协议原件为准;
3.9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
3.10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5月25日至2015年05月29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至16:00,在唐山市丰南区湖岸新城C区友谊大街251号报名。
5.2前来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以及装订成册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人章)。
供 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包括A.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B. 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需要各方营业执照);C.《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D.车辆免税公告(此项以网上公示为准);E.3C认证;F.所投产品出 具的省级及以上的检验报告;G.在丰南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的证明。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有联合体供货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 06月15日上午09 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采购人:唐山市丰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丰南区
联系人:柳爱岭
电 话:0315-8159702
采购代理机构: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高新区宏扬花园底商D10楼8号
联系人:王虹
电 话:0315-8167383
邮 箱:104097430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