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招标公告
1.招标人: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硫提效改造工程湿烟气烟尘监测装置采购。
3.项目编号:CSIE15012291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5.项目概况: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位于天津市蓟县、南距天津市区125km、西距北京市90km、东距唐山市75km。地处京、津、唐三市中心地带。发电机组从前苏联引进的2×500MW超临界机组,于1995年12月31日,投入商业运营。烟气脱硫提效改造工程采购3套完整的湿烟气烟尘监测装置,对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进行监测。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到位。
7.标的物:湿烟气烟尘监测装置。
8.交货期: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应满足招标方现场改造施工工期要求,到货日期:2015年7月20日前,3套完整的湿烟气烟尘监测装置(含安装附件)及另增加1套安装附件到货。
9.交货地点: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报名条件
10.1神华招标网的正式会员。非正式会员无法报名,正式会员的定义及注册流程见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的说明。
10.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3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
3)国内火力发电企业低粉尘浓度测量投标产品使用业绩7家及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用户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4)所提供的湿烟气烟尘监测装置应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器具批准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5)投标单位目前和近二年无涉及诉讼的资料。
6)投标人在近二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11报名
11.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1.2报名网址:www.shenhuabidding.com.cn
11.3 报名时间:2015年5月26日-2015年6月1日16:30分(北京时间)
11.4提交资料
报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标书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与介绍信或授权书上一致)、业绩证明原件(指合同、用户证明,本公告10.3资格条件中如果没有要求同时提供同一业绩的合同和用户证明的话,合同或用户证明即可证明业绩)。注:报名提交的资料满足10.3条要求即可。将现场报名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扫描扫描到报名系统即可。
11.5标书款:人民币500元
缴费方式:神华招标网上电子支付
11.6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版招标文件在报名截止最后一天统一发送到投标人登记的电子邮箱。纸质版招标文件采用到付方式快递给各投标人。
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6月15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
招 标 人:
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侯会杰 程艳光
联系电话:
022-82705806 022-82705476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01室
联系人:
詹传鑫
联系电话:
010-58132352、15010322624
邮箱:
13707545@shenhua.cc
监督单位:
招标人:
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张国一 022-82705021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及电话:
李维盈,010-581323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