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简介:
(一)采购内容: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设备100套(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采购预算:38万元
(三)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三)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1 式2份1 份装入投标文件正本,1 份带至开标现场);
(四)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1 式2份1 份装入投标文件正本,1 份带至开标现场);
(五)公司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六)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七)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八)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九)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一)时间:2019 年 10 月10日至 2019 年10月16 日。
(二)方式: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站免费下载。
(三)网址:甘肃政府采购网站www.gszfcg.gansu.gov.cn。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 10 月30 日 15 时整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开标时间:2019 年 10 月30 日 15 时整
(三)开标地点: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区财政局 201 室)开 标。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开标前 1-5 个工作日内(开标日当天进账的不予受理), 通过本公司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进账到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账号。
开户名称:白银市平川区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川盘旋路支行
账号: 2704340109000064742。
投标人应要求银行在转账时注明“PCZC-GK19057-2 ”字样以便查询。
对于不按规定标注,财政局账户管理部门不能识别或者与开户行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保证金,做无效保证金处理,相应的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白银市平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杨双 联系电话:13893051173
联系地址:白银市平川区长征东路建设大厦
代理机构:甘肃城坤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玉娇 联系电话:18993950040
联系地址:甘肃省白银市银西产业园深圳路18号-17幢商业楼
甘肃城坤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9 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