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平和县市容管理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ZJZZC(2015)010(2015财购计[05013]号)
2、招标项目内容:平和县城(含小溪)及霞寨、坂仔、南胜、五寨等7个垃圾转运站运营管理及垃圾运输承包服务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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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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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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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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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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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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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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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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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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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和县城(含小溪)及霞寨、坂仔、南胜、五寨等7个垃圾转运站运营管理及垃圾运输承包服务采购 |
其他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1项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平和县市容管理局 |
2955085 |
平和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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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算资金:2500.0000万元 |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5-05-25至2015-06-08 |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漳州市碧湖·万达中心A座602室 |
| 6、联系人: |
蒋小姐 |
| 7、联系电话: |
0596-2955085 |
传真: |
0596-2955085 |
| 公司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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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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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投标人资格: |
凡 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须知第3条 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具备环卫设备的销售及道路运输经营服务相应资格)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环境卫生作业甲级以上(含甲级)或A级以上(含A级)资信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4)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时须提交,授权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7)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时须提交) (8)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如投标人为福建省外企业,需在福建省住建厅城建处备案通过方可参加本次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所有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视为无实质性响 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5-06-16 09:30(北京时间) |
| 10、开标时间: |
2015-06-16 09:30(北京时间) |
| 11、开标地点: |
漳州市碧湖·万达中心A座6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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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 13、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漳州新浦支行 |
| 开户名称: |
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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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帐号: |
1610 3010 0100 110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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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 2015-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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