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人: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
1.2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700吨,配置2条850吨/日垃圾焚烧线、2台18MW汽轮机组、2台20MW发电机,以及对应的配套系统(包括烟气净化系统等),惠联垃圾热电提标扩容项目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监理,包括施工阶段、监造、试运行及验收阶段、质保期监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2.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2.1.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监理甲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1.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提供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及2019年6月至8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公章
2.1.4、投标人须配有不同施工阶段及不同专业所必需的专业监理工程师(锅炉、汽机、电仪、安全、焊接专业各一人),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复印件及2019年6月至8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公章
2.1.5、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6年-2018年)财务报表
2.1.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2.1.7、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2.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2日至 2019年10月16日(9:00至 11:30,13:00至16:00),在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大厅报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于2019年10月12日至 2019年10月16日(9:00至 11:30,13:00至16:00),在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3.2 报名时所需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内容含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电力工程监理甲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承诺书(格式自拟),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3.4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1日13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6号3楼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6号3楼
联系电话:0510-82832368 联系人:于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