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省界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已由水利部以水规[2014]37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汉江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汉江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省界梅家铺、滔河水库、照川、上津、兰滩及鄂坪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建设。
二、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投标人若为企业单位,须具有5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金;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须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并具有500万元以上开办资金;
3、具有近三年承担水质自动站监测系统设计、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业绩或水资源能力建设或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等类似业绩;
4、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5月25日至2015年05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地址:湖北省丹江口市丹江大道551号3楼,下同)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和风险。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5日9:00时,地点为湖北省丹江口市龙山宾馆3号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汉江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琵琶山路6号
联系人:马继建
邮政编码:441022
电 话:0710-3720758
招标代理人: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丹江口市丹江大道551号
联系人:常念
邮 编:442700
电 话:0719-5371690、18772861801
传 真:0719-5375234
开户银行:湖北省丹江口市农行大坝分理处
账 号:17-2013010400008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