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编号:HBLY2019-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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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 采购人名称:曲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 采购人地址 :曲周县光明街北段
- 采购人联系方式:石瑛 0310-5378206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石铜路17号志诚华府6-3-1501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苗先生0311-80795169
- 采购预算金额:3300000.00
- 采购用途 : 渗滤应急处理服务#detail#null
- 项目实施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2018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 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7、近2年内,需提供至少一个处理能力不低于100吨/日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资格要求的所有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散装不予受理)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曲周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 招标文件售价 :500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9-10-18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9-10-24
-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
- 投标截止时间:2019-11-08 10:00
- 开标时间:2019-11-08 10:00
- 开标地点:曲周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 供货时间:300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合格
- 传真电话:
- 受理质疑电话:0311-80795169
- 备注: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