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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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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新疆
有效期至: 2019-11-20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9-10-21 08:24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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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   招标项目编号: YGZX-20191002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塔什库尔干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1 10999153 详见招标文件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 (2)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若法人投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2019年最近一个季度的缴纳税收证明及投标单位法人或被授权人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2019年最近一个季度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guoji.caigou2003.com/">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和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站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10-162019-10-22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5:3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喀什市香城大厦四单元1202室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 (2)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若法人投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2019年最近一个季度的缴纳税收证明及投标单位法人或被授权人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2019年最近一个季度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和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站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11-14 16:00:00

七、    投标地址: 喀什市西域大道塔县驻喀什办事处4楼会议室

八、    开标时间: 2019-11-14 16:00:00

九、    开标地址: 喀什市西域大道塔县驻喀什办事处4楼会议室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塔什库尔干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110000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3、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阳光忠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莫仁隆

联系电话: 13999091515

传真: /

地址: 喀什市香城大厦四单元1202室

2、采购人名称: 塔什库尔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李婷

联系电话: 18299655965

传真: /

地址: /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塔什库尔干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 李海莲

监督投诉电话: 0998-3493009

传真: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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