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HZCH-SG-1501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郓城县农村社区污水处理项目经菏财建指[2013]159号文件、菏财建指[2014]5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郓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郓城县农村社区污水处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郓城县南赵楼、潘渡、唐塔办事处、张营、黄安、张鲁集、随官屯7乡镇共11个社区;
2.3 建设项目概况:拟在社区及纳税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建(构)筑物、配套设备等工程;其中单座污水处理量:南赵楼、潘渡、唐塔办事处3个社区为300立方米/天,张营、黄安、张鲁集、随官屯8个社区为200立方米/天;
2.4 招标范围: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计文件的全部内容。
3、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厂家,并同时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5、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交的的资料
5.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30日 (上午8:30-下午5: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5.2报名截至时间:2015年5月30日下午5:00(过期不予受理);
5.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
(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供查询用)。
5.4报名地点:郓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郓城东门街南段,汽车站南200米路东,工行银行院内南楼二楼)。
6、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郓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时间另行通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郓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15053011269
招标代理机构:菏泽诚和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祁施鲁
联系电话:15264079222
2015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