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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两个(含两个)以上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同时还应具有以下特定条件的: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标相关内容);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10、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 11、投标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12、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22日 09:00 至 2019年10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7栋12楼招投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开户许可证;(3)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4)被授权人身份证;(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近一年(2018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7)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或类似业绩;(8)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截图;(9)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查询的信用信息记录良好证明截图;(10)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查询的信用信息记录良好证明截图。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3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长春海关2019年仪器设备釆购(第十三批)
采购公告
- 采购条件
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委托,就长春海关2019年仪器设备釆购(第十三批) (项目编号:JYZB2019-69)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 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长春海关2019年仪器设备釆购(第十三批)。
2、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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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台/套) |
采购预算 (万元) |
简要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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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 |
热脱附仪 |
1 |
49 |
在不使用液体冷冻剂的情况下,电子制冷装置可将冷肼温度控制在: 冷阱低温范围: -40℃-150℃或更宽,最小增加值:1℃ 冷阱高温范围: -40℃-400℃或更宽,最小增加值:1℃ 以节约后期使用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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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包 |
烷基汞分析仪 |
1 |
78 |
自动进样器:70位或以上自动进样器,一次自动进样量41ml或以上。样品瓶满瓶式进样,避免样品瓶内空气对样品的氧化,符合环保部标准HJ977-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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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万元) |
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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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投标时可以只投其中一包,也可以投多包。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无效投标。 2、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所投分包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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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投标人必须符合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两个(含两个)以上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同时还应具有以下特定条件的: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标相关内容);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10、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
11、投标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12、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1、时间: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28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地点: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7栋12楼招投标部);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开户许可证;(3)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4)被授权人身份证;(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近一年(2018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7)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或类似业绩;(8)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截图;(9)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查询的信用信息记录良好证明截图;(10)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查询的信用信息记录良好证明截图。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提交
1、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3楼会议室)。
2、截至此时间未完成提交的投标文件予以退回,此后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发布。
-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431-84601802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066号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招投标部
联系人:成新宇
电话:0431-81808101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采购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