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CEITCL-JLJ-CZHW-1505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治理升级工程设备采购已由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治理升级工程设备采购;
2.2采购内容:
|
标段
划分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备注
|
|
一标段
|
微过滤、除臭及三腔絮凝设备采购
|
不锈钢转笼式微过滤机2套,三腔絮凝装置1台,离子除臭系统2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
二标段
|
工艺、电气、仪表设备采购
|
污水厂升级改造工艺、电气、仪表设备1套
|
2.3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4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供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
2.5质量标准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各标段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投标人近三年(2012、2013、2014年)政府采购中无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5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6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视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请申请人于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相关认证证书等(以上证件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市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610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各标段800元/本 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 6月 18日09时30分。地点为吉林市丰满区宜山路66号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六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各标段金额不少于(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
采购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地址:吉林市九站街516-1号
联系人:万长勇
联系电话:0432-65128703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610室
联 系 人:田耘绮 付景泽
联系电话:0432-62118999/13804417447
2015年 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