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采气厂2015年污水回注站道路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557190
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对第五采气厂污水回注站道路进行改造。原6米宽的沥青路面,改造后为10米宽的C30混凝土路面。全线设计速度采用30公里每小时。
招标范围:改造工程起点与S215相接,终点至污水回注站东围墙100米处。全长420米。
2.2 建设地点:内蒙古乌审旗乌审召。
2.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施工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3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类似工程业绩。
3.2.4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2.5业绩要求: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2.6信誉要求:近三年社会信誉良好;
3.2.7其它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质量、环保、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无重大施工、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3.3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
4.1 具备投标资格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请于2015年5月25日至5月29日9: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联系人:谢洋 电话:029-85239977),持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按项目购买,每套8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 年6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3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万元整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1557190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5.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长庆宾馆(详见大厅指示牌)。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15 年6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长庆宾馆(详见大厅指示牌)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
地址:陕西西安市凤城四路苏里格大厦
联系人: 张阳
联系电话:0477-7228028
邮编:710018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联 络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
邮 政 编 码:710065
联 系 人:王佩
联 系 电 话:029-85239977
传 真:029-85239977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号:7252 2101 8260 0132 017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