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第四、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在线监测改造项目、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天然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项目
采购公告
安徽国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蚌埠市第四、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在线监测改造项目、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天然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蚌埠市第四、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在线监测改造项目、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天然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项目
2、项目预算:污水处理在线监测改造项目约60万元,其中第四人民医院约35万元,第五人民医院约25万元。天然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项目预算约12.5万元。
3、包段划分:共2个包。1包蚌埠市第四、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在线监测改造项目;2包为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天然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项目。
供应商可投多个包段。
4、项目内容:1包为采购人拟对院内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采购,包括但不仅限于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和在线标准化排污口新建改造工作、与环保部门联网工作、整体验收工作、在线监测操作的培训工作、污水处理站设备设施改造等,为交钥匙工程。2包为对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现有1台1吨锅炉实施低氮改造,拆除燃烧机头,更换新的低氮环保机头,更换必要的阀门系统和过滤器等,完成各配套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移交相关技术资料及图纸等。
具体实施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5、工期:1包为7日历天;2包为2019年12月10日前完成改造
6、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供应商资格
1包资格要求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供应商须为国内合法注册登记法人,提供合格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有相关技术人员;资信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2)、供应商所投设备须具有环保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包资格要求为: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供应商须为国内合法注册登记法人,提供合格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有相关技术人员;资信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 供应商投标的燃烧设备必须具有燃烧器型式试验证书;
-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11 月1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四、报名时间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 月25日,每日8:00时至12:00时, 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蚌埠市万达写字楼A座8楼813号,联系人:吴良剑
联系电话:13500560094,0552-3971121
3、报名时须携带资料:(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环保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复印件(仅1包提供);(5)《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及燃烧器型式试验证书复印件(仅2包提供)。上述资料提供1份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4、采购文件费用:500元/包(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主任 18656276151
采购人: 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
联系人:孙主任 13855230210 廖主任15905526030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国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良剑 13500560094,0552-3971121
地址:蚌埠市万达写字楼A座8楼813
2019年10月2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2.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21日 16:59 至 2019年10月25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蚌埠市万达写字楼A座8楼813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
1包资格要求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供应商须为国内合法注册登记法人,提供合格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有相关技术人员;资信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2)、供应商所投设备须具有环保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包资格要求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供应商须为国内合法注册登记法人,提供合格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有相关技术人员;资信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供应商投标的燃烧设备必须具有燃烧器型式试验证书;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环保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复印件(仅1包提供);(5)《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及燃烧器型式试验证书复印件(仅2包提供)。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