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6-2018年度经独立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必须连续三年为盈利企业。3.3投标人在低压电气成套行业内有一定生产能力,具备5年以上生产同类产品经验的制造商。3.4投标人须为低压电气设备制造商且取得国际知名品牌的低压电气成套设备原始制造商在中国境内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项目授权书授权日期为本标书发布之日后授予的有效)。3.5投标人应提交至少3个2014年10月15日之前在中国境内市政、电力、化工等领域(不接受建筑楼宇业绩)已投入运行的同等类型设备合同金额大于等于80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这些设备仅包括: 0.4kV低压配电柜。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业主证明文件以及可查询相应中标业绩的网站。业主证明文件须加盖业主单位及投标人公章,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并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23日 09:00 至 2019年10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 购买招标文件。详情见附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见附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层319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