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1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2.投标人应具备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或原电力部或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火电工程甲级调试资质证书。 3.投标人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具有至少3个垃圾焚烧发电厂调试业绩,项目业绩规模必须达到完成调试单条生产线处理能力不低于500吨/天的垃圾焚烧项目,并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发包人与其直接签订的合同)。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18日 17:00 至 2019年11月0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供应商应购买采购文件,否则不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联系人:罗小姐,电话:0592-2202255/2207755;邮箱:2048632559@qq.com。标书费每份:500元人民币(若采用邮寄购买方式,则另加50元邮寄费及手续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标书费、邮寄费及手续费缴交账户
收款人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2)采用邮寄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将已填写相关内容的《标书获取联系表》发至邮箱2048632559@qq.com,并致电罗小姐0592-2202255/2207755确认是否收到《标书获取联系表》、标书费、邮寄费及手续费,采购文件以纸质版内容为准,电子版采购文件仅供参考;《标书获取联系表》格式可在本公告的附件中下载。(注:《标书获取联系表》中附《供应商邮寄购买采购文件流程》)
(3)若为第二次及以后的采购,前次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仍应重新购买采购文件。
(4)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不能转让。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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