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MVR  防腐    ups  过滤器  风机  生态监测  锅炉  布袋  除尘器 

人民医院中医馆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新疆
有效期至: 2019-11-22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9-10-28 14:11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新疆

 注意:发布人未在本站注册,建议优先选择VIP会员
详细说明
一、   招标项目编号: WFHY-ZFCG-2019-02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洛浦县人民医院中医馆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1 700000 一套污水处理设备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企业必须携带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必须有工商局核准的相应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应具有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当地房屋租赁合同);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截图加盖公章)。 6、投标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原件。 7、提供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明原件 8、投标企业须提供所投产品近期产品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书原件。 9、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10、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1、提供2016-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新注册公司提供注册日至今财务审计报告)。 12、提供近2年同类项目业绩至少1项证明原件(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10-282019-11-01 19:00:00

上午: 10:00-13:30

下午: 15:30-19: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五楼)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本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第1-12条,所含证件原件及加盖鲜红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11-18 11:00:00

七、    投标地址: 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五楼)

八、    开标时间: 2019-11-18 11:00:00

九、    开标地址: 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五楼)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洛浦县人民医院中医馆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12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维泰路支行 65050161665100000991 转账或电汇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维泰路支行;户名:新疆万方汇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65050161665100000991)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基本账户转出且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并在新疆万方汇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换取保证金收据原件(节假日除外)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万方汇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樊超

联系电话: 15009913579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555号万达中心14号3008、3009室

2、采购人名称: 洛浦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喀吾力江

联系电话: 13239745567

地址: 洛浦县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洛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唐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 0903-6622186

地址: 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更多>同类招标项目
网站首页  |  版权声明  |  中节能周边  |  中节能样板间  |  中节能相册户型  |  联系方式  |  中节能相册  |  中节能动态  |  中节能科技园价值体系  |  中节能科技园介绍  |  2019第二十届中国环博会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14016788号-9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