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GHGP2019-1008H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2包,分别由不同供应商提供货物,供应商可兼报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包段。
2、招标范围:
第一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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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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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40升钢质车挂分类垃圾桶 |
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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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20升塑铁分类垃圾桶 |
155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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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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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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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户用三分类垃圾桶 |
3463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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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供货期:30天
5、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6、预算金额:601.8130万元(第一包:255.5万元;第二包:346.3130万元)
四、参与投标的企业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本次各投标人需携带通过有效年检的: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在职证明;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提供2018年度由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开业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
5)提供报名截止日期前两个季度投标单位缴纳税收的凭证(完税证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6)提供报名截止日期前两个季度投标单位社保缴纳的凭证及被委托人社保明细;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则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失信记录;“信用中国”网站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报名资料均须携带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须装订成册),原件预审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否则可能被拒绝。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沁水县新建东街3000号)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八、发布媒体:
《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安先生
电话:13593320790
代理机构:中汇冠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靳女士
地址: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356-709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