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联系人:覃少聪
项目联系电话:0771-567045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10月1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10月2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五象新区利华路垃圾转运站工程施工 施工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标网http://www.nnggzy.net、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
三、更正事项、内容:
更改事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原为 “?是 □否 若推荐则中标候选人数:3名” 现更改为“原为 “□是?否 若推荐则中标候选人数:3名”。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1“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1)”中“企业诚信情况 (10.00分)”原为“(1)2017年至今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AAA 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的,每个得 4分。 (2)2017年至今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得 3 分。 (3)2018 年至今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得 2 分。 此项满分 10 分。 备注:附获奖证书或奖状原件的扫描件,以颁发日期为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原件备查。”现更改为:“1. 企业完成的工程获得“‘省长、自治区主席、市(直辖市)长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4分。 注:上述工程所在辖区为广西行政区域的,每个得分为5分。 2.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2分。 注:上述工程所在辖区为广西行政区域的,每个得分为4分 3.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级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二年的,每个得1分。 注:上述工程所在辖区为广西行政区域的,每个得分为2分”, 此项满分 10 分。【注:同一工程项目获不同奖项时,以最高奖项计分,不能重复得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增加
2.6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96号)、自治区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13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薪联发〔2016〕1号)、《关于明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薪联发〔2016〕2号)等文件规定,承包人必须开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在每期工程款中扣除农民工工资比例为 %,发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照上述比例将农民工资转至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承包人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农民工工资专用款挪做其它用途,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专用账户名称:
专用账号:
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名称:
4、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11月8日9时30分,现延期至2019年11月11日 9时30分。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良庆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德政路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韦翔阳 0771-451341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1号枫林蓝岸1号楼1单元110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覃少聪 0771-56704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