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乙方:义乌市教学仪器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2]BYZB[GK]2019036的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关于长乐区中小学实验仪器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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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 1 | 1-1 | A021099 | 其他仪器仪表 | 详见分项报价内容 | 1 | 批 | 国内 | 503696 | 503696 | 普翊等 | 详见分项报价内容 | 无 | ||||
| 1 | 1-2 | A021099 | 其他仪器仪表 | 详见分项报价内容 | 1 | 批 | 国内 | 240110 | 240110 | 普翊等 | 详见分项报价内容 | 无 | ||||
| 1 | 1-3 | A021099 | 其他仪器仪表 | 详见分项报价内容 | 1 | 批 | 国内 | 424252 | 424252 | 普翊等 | 详见分项报价内容 | 无 | ||||
| 1 | 1-4 | A021099 | 其他仪器仪表 | 详见分项报价内容 | 1 | 批 | 国内 | 592826.5 | 592826.5 | 普翊等 | 详见分项报价内容 | 无 | ||||
| 合计: | 1760884.5000 |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陆万零捌佰捌拾肆元伍角(¥1760884.5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指定学校;
4.3交付条件:交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我公司根据用户指定的地点现场免费安装、验收中标产品,大件教仪器材提供三年免费维保服务,易损品提供一年免费维保服务。我公司协助学校做好仪器整理上架工作。在免费质保期内如出现故障,我公司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包括免费更换货物及零部件。我公司将货物送达学校进行安装时,需提醒技术人员注意操作规程和安全,若因操作不当造成伤亡的,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免费质保期内货物一旦出现故障,我公司响应时间为3小时,检修人员在12小时内到设备安装地点排除故障,如4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我公司负责提供替代设备,其费用由我公司承担。质量保证期内我公司提供上门免费保修及提供技术支持,质量保证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我公司负责包修、包换。保修期后出现故障,只收取基本维护费用。质量保修期后,我公司仍负责对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24小时内响应,但只收取配件费和基本维护费用。在项目施工过程,我公司注意施工安全,如因操作不当导致意外发生,责任由我公司承担。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我公司仍有责任设立售 后维修点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并承诺负责设备的终身维修服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负责并会同买方及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当作验收合格。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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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 1 | 90 | 最终验收通过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款的90%。 |
|
| 2 | 10 | 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款的10%。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购代理机构备案壹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 甲方: |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 乙方: | 义乌市教学仪器有限公司 |
| 住所: | 长乐市吴航路245号罗马花园一号楼二层 | 住所: | 义乌市城西工业园区溢香街45号 |
| 单位负责人: |
|
单位负责人: | 吴正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18659167437 |
联系方法: | 13735673147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义乌农村商业银行东河支行 |
| 账号: |
|
账号: | 201000029527511 |
签订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