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公 示
(编号2015—89-1号)
上虞区陈溪乡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的 陈溪乡 2015 年夏家岙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标段 ,于2015年 5 月 23 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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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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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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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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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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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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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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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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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伯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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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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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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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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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远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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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焕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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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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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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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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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吴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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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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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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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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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自2015年 5 月 25 日 16 时至2015年 5 月 28 日 16 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 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市上虞区招标 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虞区陈溪乡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
2015 年 5 月 2 5 日
中 标 公 示
(编号2015—89-2号)
上虞区陈溪乡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的 陈溪乡 2015 年小陈岙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标段 ,于2015年 5 月23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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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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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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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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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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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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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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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远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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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焕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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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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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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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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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文通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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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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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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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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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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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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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伯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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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9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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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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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自2015年5月25日16时至2015年5月 28 日16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 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市上虞区招标 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虞区陈溪乡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
2015 年 5 月 25 日
中 标 公 示
(编号2015—89-3号)
上虞区陈溪乡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的 陈溪乡 2015 年陈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三标段 ,于2015年 5 月23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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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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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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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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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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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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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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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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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银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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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5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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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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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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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文通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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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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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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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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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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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佳诚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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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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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4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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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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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自2015年5月25日16时至2015年5月 28 日16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 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市上虞区招标 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虞区陈溪乡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
2015 年 5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