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屈家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技术方案编制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服务内容为:针对屈家岭管理区地表水体环境质量改善的需求,根据现有城镇污水处理技术现状,综合考虑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研究经济、可行的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对策,制订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技术方案,使出水COD低于40mg/L,TP低于0.3mg/L,氨氮低于1.5mg/L,增加的运行费用低于0.2元/吨。提交《湖北省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技术方案》,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
2、服务期:合同签定后360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服务范围:屈家岭管理区污水处理厂。
4、服务要求:按照国家、湖北省和荆门市有关政策法规及标准开展工作,并且所编制方案要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有相应的水污染治理、污染防治技术研究或污染防治技术咨询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本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相关截图依据。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企业信息进行网上查询核实。
(3)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携带以上第四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资格证明材料(审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及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一套于2019年11月1日17:00以前(节假日除外),在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屈家岭管理区金龙路西)报名,并同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费用为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1日15:00时。
七、磋商申请文件送达地点: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京山市新市大道105号(新阳小区门口)。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1日15:00时。
九、开标地点: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京山市新市大道105号(新阳小区门口)。
十、发布公告的网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屈家岭分局
联系人:刘豪
电 话:0724-7419100
采购代理机构: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玲
电 话:0724—7414858
2019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