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大同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三、招标概况:
1.采购范围:大同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及相关服务
2.采购内容:(1)收集资料并现场调查市域范围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基础状况;(2)调查农村居民的用水情况、污水排放情况,给排水现状,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3)分析市域范围内村庄数量分布及发展趋势,研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规模、布局和投资;(4)测算农村人均生活污水排放量和污染负荷量,根据相关规划和村庄发展趋势,结合治理需求,综合确定污水治理范围、期限、目标、处理设施建设内容和运维管理机制;(5)科学确定污水治理目标、设施建设和运维模式、技术工艺,开展工程估算与资金筹措,进行效益分析,提出保障措施;(6)专家技术审查专项规划的技术可行性和合理性。
3.完成期限:合同签署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4.项目地点:大同市市域范围内农村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标准并全面履行与采购人的合同约定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相关环境保护或环境规划等资质证书等;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拨款,58万元。
六、供应商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多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如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息网的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在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工作;
(5)开户许可证;
(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备高级职称;
(7)投标单位社保明细(项目负责人需在单位明细表中)及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保凭证;
(以上资料请提供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七、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
1.时间: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5日
(北京时间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大同市御河东路御河湾小区综合楼二层招标二部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并不能转让)
八、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递交文件及招标地点:大同市御河东路御河湾小区综合楼二层会议室
九、本公告发布媒介:《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大同市平城区文兴路1800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52-7995038
采购代理单位:山西新星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大同市御河东路御河湾小区综合楼二层
联系人:杨阳
电话:17735184694
山西新星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