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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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段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总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3年最高限价(万元) |
单价最高限价(元*吨*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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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阳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 |
南片 |
3 |
年 |
3900 |
详见招标文件。 |
1757.74 |
46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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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片 |
2031.41 |
5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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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供应商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期内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生活污水处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无需提前报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开标现场收取)),按规定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 www.pyztb.com/或http://www.zjzfcg.gov.cn,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http:// www.pyztb.com/、http://www.zjzfcg.gov.cn)。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0日 上午09:30
七、投标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二楼)
八、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0日 上午09:30
九、开标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二楼)
十、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十一、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
3、本项目属分散采购项目,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只负责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县分网上发布公告,提供开标评标场地,没有招标文件审核、开标评标过程监督及合同履约监管的职能。对招标文件或开标评标过程有疑义的,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质疑;对质疑答复、合同履约不满意的,向监管部门平阳县财政局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672198、15669781333
联系传真:0577-63672198
地址: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工兴路90号
2、采购单位: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888085
传 真:0577-63888085
地 址: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
传真:0577-63889959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平阳县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