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昆明市松华坝水源区有机农业土壤修复关键技术与应用示范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已由云南省财政厅以相关文件批准采购,采购人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特邀请你单位报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昆明市松华坝水源区有机农业土壤修复关键技术与应用示范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2.2项目编号:4530103JH201900520。
2.3采购内容:昆明市松华坝水源区有机农业土壤修复关键技术与应用示范项目; ①建立松华坝流域蔬菜种植基地重金属Cd有效性的评价方法;②明确松华坝流域蔬菜种植基地有机肥施用对对土壤中Cd有效性的影响机理;③形成松华坝流域Cd中轻度污染土壤有机肥绿色修复技术导则; ④项目验收报告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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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9.7万元
2.5服务期限: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任务,技术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查认可。
2.6质量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及技术标准。
2.7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分标段。
2.8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3. 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3.1.1供应商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管理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信用查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申请人信誉良好,未被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未在“信用中国”有失信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站截屏)。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拟定的唯一服务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合体
单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气象路王家坝23号 。
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请收到此邀请书的单位于2019年10 月 31日2019年11 月 4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投标确认函和单位介绍信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每份600.00元。
5.3本项目不接受邮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6、投标文件的提交及提交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1 月07 日14: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17楼B座)。
7、投标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招标邀请书后,请于一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予以确认(邮件发出后请电话联系确认是否收到),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招标项目。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地 址:昆明市尚义街199号
联系人:沈嘉嘉
电 话:0871-6319152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17楼B座
联系人:杨永成
电话:0871-63129228
日期:2019年 10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