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竞争性谈判公告
1 、同兴镇伊芦街道污水管网改造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外发布招标告。
2、 工程类型:污水管网工程
3、 工程规模:污水水泥管2800米、污水管道拉管64米、污水管道窨井98个、路面排水管500米、污水管道格栅兰196个。
4 、资金情况:已落实 ;项目总投资:89.468万元
5 、工期: 30 日历天 拟计划开工日期: 2015年06月16日
6 、质量:合格
7 、工程地点:灌云县同兴镇
8 、资质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小型项目管理师及以上资质;
10、 业绩、信誉要求:业绩好、信誉好
11、 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9日。(如需本项目的施工图纸,请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电话:85450099)
1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1 日下午15:00 时在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江苏恒驰9楼多功能室)递交,迟到或逾期未递交投标文件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拒收其投标文件。
13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投标单位的 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电汇底单、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证书及B类人员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 未按上述规定时间递交原件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拒绝接收, 以上证件未提供原件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1、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需各投标单位提供复印一份并装订在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2、各投标单位委派参加本项目的人员必须为该企业的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并凭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投标,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14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经评审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本项目采取三次报价的方法,投标价即为第一次报价,后二轮每次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上一轮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评审委员会在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中推选最终不低于成本的第三轮最低报价投标人即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不再就价格进行再次谈判。(注:第三次报价如出现报价相等时,报价相等的两投标单位方可进行再次报价,以便排序)
15 ,各投标单位在拟报本工程投标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没有在建工程,如中标,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也可以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名次依次顺延。
16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帐 号:476760741715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开标结束后,各投标单位凭电汇底单复印件到财务换取收据。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朱亚娟
联系电话:0518-88166083 13961306016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惠
联系电话:0518-85450099
招标人:灌云县同兴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