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春县环卫绿地改造苗木采购 | ||
| 品目 |
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特种用途动、植物/特种用途植物/其他植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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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 | 永春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 ||
| 行政区域 | 永春县 | 公告时间 | 2015年05月26日 14:51 |
| 报名时间 | 2015年05月26日 14:47 至 2015年05月29日 15:00 | ||
| 报名地点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厦九楼 | ||
| 开标时间 | 2015年05月29日 15:00 | ||
| 预算金额 | ¥29.49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蒋、张小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5-28679988 | ||
| 采购人 | 永春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 ||
| 采购人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环城路136号 |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陈先生\0595-2388275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0595-23882759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蒋、张小姐 | ||
| 附件: | |||
| 附件1 | XSCGYC2015121采购公告.doc | ||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永春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春县环卫绿地改造苗木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永春县环卫绿地改造苗木采购
项目编号:XSCGYC2015121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受永春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XSCGYC2015121
二、项目名称:永春县环卫绿地改造苗木采购
三、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四、谈判资格要求:
1 、谈判供应商应具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企业;
2 、谈判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3 、谈判供应商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谈判开始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谈判;
5 、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拾玖万肆仟玖佰壹拾陆元整(¥:294916元);超过预算金额的将视为无效谈判。
五、 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及购买时间 :2015年05月26日起至2015年05月29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谈判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谈判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后,应将购买谈判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提供购买谈判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谈判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谈判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谈判保证金。
六、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05月29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谈判代表出席,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谈判开始时间:2015年05月29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八、谈判文件发售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厦九楼)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及评审地点: 永春县八二三中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展览城二楼)
十、凡对本次采购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张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 采购人:永春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环城路136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95-23882759。
十一、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595900484210902。
十二、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项目未办理进口审批手续,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 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十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 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 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应具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企业;2、谈判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 门处罚。3、谈判供应商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谈判开始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结果告知函;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谈判;5、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拾玖万肆仟玖佰壹拾陆元整(¥:294916元);超过预算金额 的将视为无效谈判。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5月26日 14:47 至 2015年05月29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厦九楼
四、开标时间:2015年05月29日 15:00
五、其它补充事宜:
六、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张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67998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春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环城路13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先生\0595-238827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张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0595-238827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