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五营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SGG2015-36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春市五营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由黑龙江省财政厅以黑财指(农)[2015]121 号文件下达,招标人为五营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为伊春市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向黑龙江省水利厅提交了招标报告,招标编号SLSGG2015-368。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区水土流失面积 48.25km ,占土地总面积的 96.2%。水土流失使表层土壤养份流失,土壤的理化性质改变,土地生产力下降,生态环境恶化,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下降,旱涝灾害频率明显增加。实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对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作用。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一个标段
建设内容:封山育林 4825hm2,荒坡造林面积23.87hm2,退耕还林22.66hm2,搬迁点造林28.68hm2,治理侵蚀沟5条,截流沟1条、长336米。工程围栏 2公里,宣传碑 1座,标志牌 4个。总治理面积48.25平方公里。
(3)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6月 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0月 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满足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到黑龙江省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27 日至2015年5月31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4.2报名时需由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3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 16 日9:00,地点为:黑龙江省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2015年6月1日 上午9:00至11:00为集中答疑时间(潜在投标人在集中答疑时间之外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以回复)。由购买招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委托代理人在 黑龙江省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将澄清申请函交予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当日下午14:00至16:00在黑龙江省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放答复 函,由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并签字确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营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申福成 联系电话:13846602958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70号1单元602室
联系人:邵景南 电话:0451-87539551
E-mail:tianli_zhaobiao@163.com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伊春市水务局 受理电话:0458-3621306
2015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