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3213221505260101
沭阳县城市管理局 的新建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工程已经沭阳县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县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建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公开招标申请。
一、工程概况:
(1)批文号: 县领导批办件1569号
(2)资金来源:县财政
(3)工程地点:城区和南部新城
(4)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 60日历天/标段
(6)质量标准:合格
(7)新建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工程一标段的预算价为41.8268万元,招标控制价为36万元,即36万元为本工程的中标价;
新建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工程二标段的预算价为46.9889万元,招标控制价为41万元,即41万元为本工程的中标价;
新建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工程三标段的预算价为55.2796万元,招标控制价为48万元,即48万元为本工程的中标价;
新建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工程四标段的预算价为43.8万元,招标控制价为38万元,即38万元为本工程的中标价;
新建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工程五标段的预算价为43.6724万元,招标控制价为38万元,即38万元为本工程的中标价;
新建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工程六标段的预算价为48.9334万元,招标控制价为43万元,即43万元为本工程的中标价;
新建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工程七标段的预算价为49.9957万元,招标控制价为44万元,即44万元为本工程的中标价;
(8)本招标工程共分7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和评标顺序如下:
新建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工程一标段:明珠路加气站西侧公厕;
新建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工程二标段:福州路地税局花园公厕;
新建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工程三标段:学院路体育馆门前公厕;
新建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工程四标段:临安路第一实小院内公厕;
新建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工程五标段:明珠路加气站西侧垃圾中转站;
新建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工程六标段:杭州路与宿迁大道交汇处垃圾中转站;
新建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工程七标段:新南路宿迁大道高架桥南侧垃圾中转站;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7个标段投标,每位投标人可以在1个标段上中标。若某标段出现问题,只对该标段进行处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评标。
(9)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当其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工程合同总额的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总额的50%;满一年整,按审计决算价付清余款。
三、本工程评标办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
通过评审,招标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后,当场公布抽签结果,评委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 ;
(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其它要求: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本人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 企业业绩、信誉:无不良行为;
(4) 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无不良行为;
(5) 其他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5.1) 项目负责人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5.2) 项目负责人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5.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且提供本单位近半年[指开标当日起向前推6个月]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凡潜在投标人在两年内有围标串标或违法转包行为的,一律不得参加我县招标项目的投标)。
(8) 其他条件:
1 )资质上报并经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审核合格的投标单位;
2 )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9)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6月1日17时30分;
(2)发售地点: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2)各投标人注意:投标人必须确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情况的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后,将视情节轻重暂停六个月至三年不得参加我县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不良行为通报省行业主管部门;
七、其他:
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600元整,无论报名几个标段只需缴纳 一次),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 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网上招投标以缴纳码方式提交保证金,以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现金除外)的方式将本项目 所需要保证金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转帐用途填写保证金交纳码)。并在开标前,携带缴纳码和转账凭证到银行保证金柜台进行核对确认(交到沭阳建行迎宾分 理处的到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保证金柜台进行核对确认,交到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的到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保证金柜台进行核对确认),并将确认 后的保证金缴纳凭证递交招标人。
附: ① 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 号:32001777240059222666
②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
账 号:7066702001120185001180
汇款行号:320308300018
联系电话:
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0527-83691856
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0527-83100015
九、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沭阳县台州路2号,沭阳县交通局大楼一楼
联系人:杨晶晶 0527-83553346
十、 业务咨询服务电话
江苏CA认证公司:02596010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王超(技术人员)刘凯 (技术人员)
联系电话:0527-84396020 13951060708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陈维余(网员入库审核)0527-89985029
十一、联系人:
招标人名 称:沭阳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沭阳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沈继标 电话:1515111832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四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学玲 电话:153713620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