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长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房烟气脱硝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AQJYZX-2015GC027SG
1.招标条件
阿鲁科尔沁旗长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房烟气脱硝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阿鲁科尔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阿发改字【2014】14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阿鲁科尔沁旗长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阿鲁科尔沁旗长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房烟气脱硝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阿鲁科尔沁旗长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3*58wm机组烟气脱硝建设项目采用国内EPC总承包方式建造。承包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对自备热电厂锅炉烟气进行脱硝综合治理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信息监控系统、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生产移交考核验收、整体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环评、消防、安评、职业卫生、工程)、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以及相关的工程技术资料等。
2.2 建设地点: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
2.3 计划工期:120天
2.4 本次招标无首付款,采用分期付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凡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在投标设备的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能力,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设备生产厂均可参加投标,并出具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或废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的合作合同;
(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银行信贷证明或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5月26日至2015年06月0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高格斯台罕乌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四楼)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或废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的合作合同、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银行信贷证明或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证明材料原件。(另备二套所持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高格斯台罕乌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四楼)现场报名。
4.2报名后招标人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核实,仅对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05月30日至2015年06月0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赤峰市松山区五金机电城金源大厦1单元2104持企业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2015年 6 月 19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高格斯台罕乌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阿鲁科尔沁旗长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窦国彬
电 话:0476-7235710
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高格斯台罕乌拉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四楼
联 系 人: 周惠卿
电 话: 0476-7274045
招标代理机构:赤峰北方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76-81755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