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金山区漕泾镇市容环境事务所 环卫作业服务 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证》;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6、中小型企业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山区漕泾镇市容环境事务所 环卫作业服务 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6-20150519-8804(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jsfscg15-40478)
3、预算编号:16-15-40478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镇级道路环卫设备保洁、果皮箱保洁、公测保洁、垃圾房保洁。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日期:服务期限:1年
6、交付地点:服务地址:金山区漕泾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05-26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06-17,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的资质证书的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6 月 2日,逾期报名将不接受。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06-18 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06-18 09: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东307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东307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其他事项
请于 2015 年 06 月02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下同),在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456弄22号502室 报名初审合格,购买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初审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市容环境事务所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金山区漕泾镇漕廊公路518号 地 址: 金山区龙山路555号西楼1005室
邮 编: 201507 邮 编: 200540
联 系 人: 沈超 联 系 人: 王培娟
电 话: 021-67253980 电 话: 13661673115
传 真: 021-67253960 传 真: 021-3369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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