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1、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石碣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石碣分公司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54-1572DG00CL23)采购所需的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2、 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的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招标范围:三年服务期内,投标人负责每天不间断地将污泥从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石碣分公司石碣沙腰污水处理厂内污泥储存泥斗装车、计量、密闭运输至污泥处理处置地点、卸货并进行污泥处理、处置。投标人自主经营污泥处置后的产物,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和收益。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3、 合格投标人指: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备地级以上(含地级)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核准的处理严控废物类别包括城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水处理污泥(HY06),核准的处理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处理、处置。
3) 投标人在广东省内自主拥有收集、贮存、处理、处置城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水处理污泥(处理规模不小于55吨/天)的能力。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于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6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30分,在招标代理处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复印件。
5、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6、 投标人投标时须附有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拾萬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5款”要求提交。
7、 投标文件于2015年6月17日上午9:00~上午9:30分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7日上午9:30分。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如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到开标现场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所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8、 兹定于2015年 6月17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开标。
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座111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9、洽购招标文件联系人及地址: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座111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769-2319 1123 传真:0769-23191109
联系人:赖泽霖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并将洽购招标文件所需的资料快递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营业部(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778 8080 5300 9125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10、招标人: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石碣分公司
联系人地址:东莞市东城运河东一路(大王洲桥东侧)东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廖懿富
电 话:(0769)22329612
传 真:(0769)28820769
11、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座1113室
邮政编码:523129
联系人:赖泽霖
电 话:0769-2319 1123
传 真:0769-23191109
电邮:CL23191123@163.com
网址:www.chinapsp.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