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公 示
(招标编号2015—96-1)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建设单位)的上虞区百官街道(地点)上虞区百官街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标段外严村)工程,于2015年5月26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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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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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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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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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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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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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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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舜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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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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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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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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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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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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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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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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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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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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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豪宇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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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大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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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5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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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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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自2015年5月26日 16 时至2015年 5 月 29 日16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 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区上虞区招标 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
2015 年 5 月 26 日
中 标 公 示
(招标编号2015—96-2)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建设单位)的上虞区百官街道(地点)上虞区百官街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二标段新叶家埭村)工程,于2015年5月26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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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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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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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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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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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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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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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佳诚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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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玲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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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99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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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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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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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森磊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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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兴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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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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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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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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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亚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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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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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9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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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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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自2015年5月26日16时至2015年5月29日16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 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区上虞区招标 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
2015 年 5 月 26 日
中 标 公 示
(招标编号2015—96-3)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建设单位)的上虞区百官街道(地点)上虞区百官街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三标段南三村)工程,于2015年5月26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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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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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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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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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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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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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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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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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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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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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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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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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一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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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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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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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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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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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沧海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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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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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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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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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自2015年5月26日16时至2015年5月 29 日16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 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区上虞区招标 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
2015 年 5 月 26 日
中 标 公 示
(招标编号2015—96-4)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建设单位)的上虞区百官街道(地点)上虞区百官街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四标段南二村)工程,于2015年5月26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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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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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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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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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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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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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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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文通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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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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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35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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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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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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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沧海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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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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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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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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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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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恒鼎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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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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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2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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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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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自2015年5月26日16时至2015年5月29日16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 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区上虞区招标 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
2015 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