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东陈乡环卫所垃圾清运及太阳能处理站垃圾分拣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解决 ,招标人为象山县东陈乡环卫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象山县东陈乡环卫所垃圾清运及太阳能处理站垃圾分拣工程
工程地址:东陈乡
工程投资:约43万元/年
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招标范围:承包者每天清运完岳头、沙岗、南堡、樟岙、滨海工业园、双桥、旦仁、上周、王家、东湾共10只垃圾堆放点的垃圾。另外,升岙、北山下、金井头、王家兰、东旦、红岩6只太阳能垃圾处理站实施垃圾分拣。
承包期限:2年
质量要求:1.招标范围内10只垃圾堆放点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全部运至水桶岙填埋场,并保证每只堆放点周边5米范围内无零星垃圾。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若检查存在垃圾积压现象,或堆放点周边有零星垃圾的,每个池罚款 500 元,款项在承包费中扣除,当月罚款累计达5次以上的招标人有权与其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承包期间承包人应有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宁波大市范围内物业资质三级及以上且具有环卫保洁服务业务的公司。
3.2 报名携带证件:报名的单位必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其中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备注: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
2、企业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前的为无效。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5月27 日至 2015 年 5 月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在杭州一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城新丰路368号农机服务中心二楼) 报名。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开标时现场出示)。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6月1 日至 2015 年 6 月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丹城新丰路368号农机服务中心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东陈乡环卫所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一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东陈乡沙岗兴岗东路2号 地 址: 新丰路368号侧楼二楼
联 系 人:董国铭 联 系 人: 余敏
电 话: 13586898032 电话及传真: 0574-657695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