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北京麋鹿生态实验中心2015年春季绿化种植工程 以京财科文指〔2015〕17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麋鹿生态实验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南海子麋鹿苑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绿化面积39960 ㎡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34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北京麋鹿生态实验中心2015年春季绿化种植工程技术要求及标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植物采购、种植、架设钢质支撑架、加防护围网、防护柱等防止动物破坏措施及后期养护工作。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要求投标人报价部分为准。
2.5其他 无
3.1本次资格后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文件的相关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4)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以上资质;
(5)具备同类施工经验(近三年有在建或已完工程造价在80万元(含)以上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不包括高尔夫球场或道路绿化工程))业绩,
(6)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 专业 职称初级及以上。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4.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5 年 05 月 27 日至 2015 年 06 月 01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7号楼1903室(详 细地址)报名。本工程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他方式的报名。投标人需持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 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的项目经理建职称证书、关于经营状况的声明、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及检验原件的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需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参与报名,只有在有限报名期间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 人,才能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15 年 06 月 02日至 2015 年 06 月 06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7号楼1903室(详细地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含图纸)。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06 月 23日9 时 30 分,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7号楼1903室(详细地址),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北京麋鹿生态实验中心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南海子麋鹿苑
邮 编:10260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 100022
联 系 人: 曹伟宏
电 话: 18600460318
传 真: 010-58692269
电子邮件: 13466706354@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