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津市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常德市中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津市市西毛里湖生态环境保护沿湖集镇生活污水处理DBO项目建设工程设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津市市西毛里湖生态环境保护沿湖集镇生活污水处理DBO项目建设工程设计;
采购内容:西毛里湖生态环境保护沿湖集镇生活污水处理DBO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具体设计要点详见《谈判文件》第七章。
2、政府采购编号:JSCG2015-13;
委托代理编号:CDZDC2015-1021;
采购预算价47.5万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供应商资质:
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证书) 处于有效期,信誉较好;
② 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③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设计业绩。
④ 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近三年所设计的工程无因设计因素引起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且工商年检有效的设计企业;
⑤ 主持设计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⑥ 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 月 27日至2015年 6 月 2日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下载方式:①、投标商须办理CA认证卡(数字认证卡)并在《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注册后自行下载,办理CA认证卡的方法见《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的“CA数字证书;②《 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直接下载。
5.2 下载方式:①、投标商须办理CA认证卡(数字认证卡)并在《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注册后自行下载,办理CA认证卡的方法见《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的“CA数字证书;②《 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直接下载。
5.3谈判文件人民币2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6.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6月3 日 15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响应文件送至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5000 元 整。递交方式: 先进入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精选择栏目 ” 中的 “ 缴纳保证金 ” 项,选择招标项目信息 → 填写相关信息 → 导出填写的相关信息 。 根据在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填写的缴纳保证金相关内容,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4300 1592 0680 5250 0242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津市支行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1908 0773 2910 0016 945
开 户 行:工行津市支行万寿路分理处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8602 0321 0000 0027 3
开 户 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支行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9430 0501 0002 9000 11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市人民路支行
(1)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津市市西毛里湖生态环境保护沿湖集镇生活污水处理DBO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津市市西毛里湖生态环境保护沿湖集镇生活污水处理DBO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5年6月2日17:00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3)身份验证时需同时提交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原始凭证。
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凭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原始凭证和资质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津市市政府采购办和市纪委监督。
津市市采购办电话:0736-4237889,津市市纪委电话:0736-4240110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津市市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侯勇
电 话:13807366585
采购代理机构:常德市中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熊柏林
电 话:0736-7177288
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蒋巍巍
联系电话:0736—4258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