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空新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宁发改审发【2015】4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中宁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盛世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空新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建设地点:
中卫市中宁县石空工业园区,罗家沟以西,石碱公路以南。
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一个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监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同时具有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有同类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 6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宁夏盛世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请持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另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社保证明,联系方式自报名至开标前应一致,联系方式若有变动应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外地来宁企业需提供外地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证等的复印件。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如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经核实后取消中标资格。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5.3 由投标单位到本地检察院办理查询本单位有无行、受贿记录证明,报名及开标时携带此证明,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宁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盛世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中宁县团结路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座24层
邮编:755100 邮编:750011
联系人:朱宁芳 联系人:雍玲
电 话:13519256488 电话:150095662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