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松桃苗族自治县正大乡2014年生态移民工程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
招 标 人: 松桃苗族自治县正大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5年5月26日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松桃综合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 方军 报价: 736.631669 万元 总分: 84.90 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海宇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李建威 报价: 739.03067 万元 总分:80.21 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铭星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张建 报价:732.48734 万元 总分:76.17 分
公示期:2015 年 5 月 27 日至 2015 年 5 月 29 日
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 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 )相关请求及主张;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公示时间: 2015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