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贵定县云雾镇人民政府/贵定县沿山镇人民政府/贵定县昌明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委托,就贵定县垃圾车及垃圾箱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人:贵定县云雾镇人民政府/贵定县沿山镇人民政府/贵定县昌明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编号:DXQNCG2015-025
三、采购项目名称:贵定县垃圾车及垃圾箱采购项目
1.采购数量: 垃圾车4辆、垃圾斗、垃圾桶、垃圾箱一批
2.采购预算:47.24 (万元)
3.采购项目内容:垃圾车4辆、垃圾斗、垃圾桶、垃圾箱采购
4.主要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3、投标人营业执照应有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
4、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5、报名地址:都匀市筑匀大厦C栋16-1号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供应商报名与购买竞谈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原件:(审核通过后提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红公章。):
6.1、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6.2、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证明;
6.3、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
7、招标方须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资质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资质审查合格后方能进行报名登记并发售招标文件。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05月27日 11时11分 - 2015年05月29日 16时00分
六、谈判文件发售地址:都匀市筑匀大厦C栋16-1号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谈判文件发售价格:叁佰元整(元/份)
八、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5月31日 10时30分
九、谈判时间:2015年05月31日 10时30分
十、谈判地点:都匀市筑匀大厦C栋16-1号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一、项目联系人:曾 军
联系电话:0854-8234006
传真:
邮箱:
十二、开户名称: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三、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大十字支行
十四、账号:52001654236052506694
机构名称: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0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