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车间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沙五七一二飞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电镀车间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电镀车间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
二、委托代理编号:HCHN2015-CG102
三、项目预算:122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营业执照,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副本复印件);
(2)具有税务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3)具有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复印件);
(4)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2、投标人特殊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近三年必须完成过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近三年来成功实施完成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电镀车间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项目,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招标文件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于2015年5月27日起至2015年6月3日每日上午9:00时到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到长沙县星沙街道楚天家园B座902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影印件、设计资质证书影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不接受未报名登记的投标。
2、招标文件款400元/本。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2015年6月19日09:3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5年6月19日0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城市之心1422室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交付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须交付投标保证20000元(人民币)。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沙市南大路支行
银行账号:5911 5735 0679
3、缴纳时间:2015年6月19日09:30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沙五七一二飞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铺披塘路450号
联 系 人:谢西川
联系电话:0731-8693606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城市之心1422室
联 系 人:赵女士、杨先生
联系电话:0731-888877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