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编号: | wj20150191003 (资格预审) |
| 发布日期: | 2015-05-27 星期三 |
| 招标方式: | 公开 |
| 招标类型: | 采购 |
| 项 目 概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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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乌鲁木齐市燃气供热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市燃气供热有限公司燃气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项目设备采购(第三包:宏大新福特调峰燃气锅炉房) |
| 项目地点: | 乌鲁木齐市 |
| 项目规模: | 65.0 蒸吨 |
| 招标范围: | 燃气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项目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 |
| 工程其他信息: | 第三包为宏大新福特燃气锅炉房,燃气锅炉配套烟气余热回收利用装置65蒸吨1套。 |
| 报 名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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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满足所列要求之一即可): | 要求1:[采购]制造商(供应商) 要求2:[采购]经销商(供应商) |
| 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报名: | 否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5-05-31 19:00 |
| 资格预审文件领取: | 报名企业可在报名表详情处下载获取 |
| 公告说明: | 1 .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 若申请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注:同一品牌设备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 加投标。3.业绩要求:制造商近3年(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二项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若申请人为代理 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其制造商业绩,且代理商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累计销售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须提供代理商销售合同)。4 .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二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二年(2013-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申请人为代理商,须同时提供其制造商的财务审计报 告;5 .制造商应具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ISO18000安全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申请人为代 理商,须提供其制造商的认证证书;6.申请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随资格预审文件同时发放)所做的设计方案必须满足现有锅炉房的实际条件并达到以下 标准:a.原有燃气锅炉节能率提高不低于10%;b.在室外温度高于(等于)零下5℃时,燃气锅炉排烟温度不得高于40℃,烟气中水蒸气含量不得高于30g/m3;在室外温度低于零下5℃时,燃气锅炉排烟温度不得高于35℃,烟气中水蒸气含量不得高于20g/m3;c.燃气锅炉的烟气冷 凝水全部回收利用;d.余热回收装置的关键设备防腐年限不得低于15年。7. 本项目共分三个包,各申请人可针对本项目三个包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不可兼中兼得;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 文件。各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及时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获取本项目技术资料。 |
| 联 系 信 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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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是 |
| 报名地点: | 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信息网 |
| 招标联系人: | 周惠 |
| 招标联系电话: | 8890005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