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茂名市名湖水库管理所的委托,对茂名市名湖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生产用房及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501A88N0181
二、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名湖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生产用房及附属工程
三、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项目内容:工程;
2.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
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 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02月06日至2015年02月16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由企 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原件核对);
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近季度项目负责人的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法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2月2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7楼702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开标室(受理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02月28日08:30~09:00)。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02月2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7楼702评标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0835-1501A88N0181.rar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钟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黄先生
电话: 0668-2281291、2281391 电话:
传真: 0668-2990590 传真:
联系地址: 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 联系地址:
邮编: 525000 邮编:
开户行: 中国银行茂名迎宾路支行
帐号: 6483577564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