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鞍山市千山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为鞍山市千山区环卫处自卸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的代理机构,现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 、竞争性谈判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鞍山市千山区环卫处自卸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Z1505108
采 购 人:鞍山市千山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预算金额:78万元人民币
项目内容及数量:自卸车2辆
交货地点:鞍山市千山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15个日历日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3)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4)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5)经销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4 、 谈判文件于2015年5月27日至2015年5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售,售价:500元/套。如需邮寄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5 、在购买谈判文件时需出示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 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及地税)、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 理人还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6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6月3日13:30时整(北京时间)
7 、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2015年6月3日13:30时整(北京时间)
地址: 鞍山市千山区政府201会议室
(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28号)
8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其他事宜,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 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六层
联 系 人:王丹萍 联系电话:0412-6382001/6352001
邮政编码:114009 传 真:0412-6382001/6352001转801
E-mail :lnbzzbb@126.com
开 户 行:交通银行鞍山分行环园支行
账 号:2133116310180004804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