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节能改造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根据 相关规定 , 兹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采招2015-224
2.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
3. 质保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4. 项目内容:本次节能改造的主要区域是针对新区检察院中央空调的风冷热泵机组和循环水泵进行节能改造。
1 )采用2台高效空调机组替换原有设备;
2 )更换原有3台循环水泵,根据新的空调机组确定水流量,并提高水泵扬程,使其匹配管路系统;
3 )照明灯具节能改造。
本次节能改造采用合同能源管理中的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进行。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相应章节。
二、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 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 具有合同能源管理备案资质证书;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谈判;
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5. 须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三、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1)在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 合同能源管理备案资质证书;
(4)供应商已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并已成为会员供应商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注:
1 )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2 ) 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其谈判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15年5月27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至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浦明路1229弄底楼西大厅)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本次谈判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15 年6月4日13时30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采购单位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始谈判活动)。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会议室(具体见当天会务安排)。
七、保证金的递交 : 本项目无需提交保证金
八、谈判文件工本费、保证金及服务费交纳帐号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蓝村支行
账 户: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169 7100 0067 41975
九、联系方式:
采购 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陆永兴
联系方式: 13816048606
代理机构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 邮 编:200127
联 系 人:张长赢
电 话:18918322952 传真:021-50908715
E-mail: zxbfour@shbtpm.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