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1、苍梧县沙头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工程(GXTJG-20151057-CW)项目经苍梧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确定的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捌佰陆拾叁万玖仟伍佰壹拾柒元玖角(¥8,639,517.90元)(注:工程招标控制价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不含建安劳保费)。
2、招标文件约定的工程计价方式第(3)点原内容“《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二00七年版)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二00七年版)”,现更正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4年版)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版)”。
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推迟至2015年6月4日上午9时30分整。
4、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 2015年6月2日17时00分到达招标文件约定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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