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满足所列要求之一即可): |
要求1:[采购]制造商(供应商),并且[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
要求2:[采购]制造商(供应商),并且[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
要求3:[采购]制造商(供应商),并且[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 |
| 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 |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或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5-06-03 10:30 |
| 公告说明: |
1、 制造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计量仪表的生产、销售;2、安装施工企业应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3、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上述1、2条件,不能同时具备的企业也可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主办 方必须是制造商,安装施工企业不得担任主办方; 4、业绩要求:投标人(只针对于制造商)近三年 (201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既有建筑供热节能改造类 似业绩不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5、项目负责人要求:本单位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使用临时执业注册建 造师的,疆内企业须提供继续教育证书,疆外企业须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及延续注册申请的相关证明(已办完延续注册的除外)。6、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 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并在有效期内,进疆备案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投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同时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疆备案册中备 案;7、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信息网登记的人员,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无 资格预审报名情况,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 效。9、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各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本项目按标段号顺序依次开标,如投标人已在前面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的,将不再参加后面标段的评审。 |